申請方式
家庭幫傭
收費方式-家庭幫傭
入境前 | ||
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
仲介費用 | 依勞動部規定 | 不得超過工人一個月薪資。 |
入境後常態支出 | ||
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
基本月薪 | 20,000元 |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|
週日加班費 | 4天-2,668元 5天-3,335元 |
*依勞動契約規定每工作七天,必須給勞工一天的假日。 *給薪當月份若有5個星期日,雇主需多給付1天加班費。 |
就業安定費 職災保險費 |
5,000元 48元/49元 |
外勞入境後每個月給付給勞動部,三個月寄一次帳單。 111年5月災保法上路,由勞保局三個月一次寄帳單給雇主 |
健保費 | 1,286元/1,329元 | 由健保局兩個月寄一次帳單給雇主。實際帳單費用為1,695元/1,755元,內含409元/426元外勞自付額。(113年調整為斜線後方金額) |
雇主一個月支出總費用 |
29,002元/29,046元 |
此費用採計當月加班日為4天之雇主總支出費用 113年調整為斜線後方金額) |
入境後非常態支出 | ||
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
特休假 | 667元/天 (每滿一年即享7天) |
依勞動部規定外籍勞工於同一雇主家服務每滿一年得享有7天特休假期,如未休完雇主則依平均薪資發給。 |
保險 安置費 |
800元/年 300元/天 |
依勞動契約規定,雇主應為外籍勞工提供意外事故保險 依勞動部說明,外籍勞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,安置費仍由原雇主負責。 |
外勞回國機票 | 費用依地點與時間而異。 | 支付與否以勞動部規定為主 |
申請流程圖
家庭幫傭申請資格認定方式:
雇主申請初次招募、期滿申請重新招募及承接外國人之時,應具下列條件之一:
1.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2.有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
3.抑或累計點數滿16點者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。
1.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2.有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
3.抑或累計點數滿16點者家中有年齡 3 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。
6歲以下幼兒點數 | ||||||
未滿一歲 | 未滿二歲 | 未滿三歲 | 未滿四歲 | 未滿五歲 | 未滿六歲 | |
7.5 | 6 | 4.5 | 3 | 2 | 1 | |
75歲以上長輩點數 | ||||||
75歲以上 | 76歲以上 | 77歲以上 | 78歲以上 | 79歲以上 | 80歲以上 | 90歲以上 |
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