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方式
家庭看護工
收費方式-家庭看護
入境前 | ||
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
仲介費用 | 依勞動部規定 | 不得超過工人一個月薪資。 |
入境後常態支出 | ||
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
基本月薪 | 20,000元 |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|
週日加班費 | 4天-2,668元 5天-3,335元 |
*依勞動契約規定每工作七天,必須給勞工一天的假日。 *給薪當月份若有5個星期日,雇主需多給付一天加班費。 |
就業安定費 職災保險費 |
2,000元 49元 |
外勞入境後每個月給付給勞動部,三個月寄一次帳單。 111年5月災保法上路,由勞保局三個月一次寄帳單給雇主。 |
健保費 | 1,329元 | 由健保局兩個月寄一次帳單給雇主。實際帳單費用為1,755元,內含426元外國人自付額。 |
雇主一個月支出總費用 |
26,046元 |
此費用採計當月加班日為4天之雇主總支出費用 |
入境後非常態支出 | ||
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
特休假 | 667元/天 (每滿一年即享7天) |
依勞動契約規定,外籍勞工於同一雇主家服務每滿一年得享有7天特休假期,如未休完雇主則依平均薪資發給。 |
保險 安置費 |
800元/年 300元/天 |
依勞動契約規定,雇主應為外籍勞工提供意外事故保險 依勞動部說明,外籍勞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,安置費仍由原雇主負責。 |
外勞回國機票 | 費用依地點與時間而異。 | 支付與否以勞動部規定為主 |
申請流程圖
家庭看護工-申請資格認定方式:
1.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,並開立巴氏量表確立申請資格。
- 年齡未滿八十歲,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者,巴氏量表評估為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者。
- 年齡滿八十歲以上,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,巴氏量表評估為60分以下。
- 年齡滿八十五歲以上,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者,巴氏量表評估有一項失能即可。
2.112.10.13 勞動部公佈申請外籍看護移工可採多元認定方式,身心障礙手冊若符合認定項目,則不需另外再開巴氏量表
(認定項目眾多,建議電洽本司:06-2456372,讓我們協助您確認是否符合多元認定項目)
► 112.10.15 起,巴氏量表效期調整為『一年有效』。 | |||
► 巴氏量表若已完成長照推介,仍須於「完成推介日」起60日內向勞動部完成招募許可函申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