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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02

逃逸外勞當看護 半小時偷光僱主家財物

台中一名56歲胡姓男子去年4月媒介逃逸外勞娜麗到劉姓女僱主家當看護,不料娜麗上工僅半小時,就偷光劉女藏放家中的金項鍊、玉墜、外幣等價值20萬元財物,事後警方和勞工局陸續查出胡男仲介4名逃逸外勞牟利,將他送辦,台中地檢署今依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起訴胡男。
 
起訴指出,胡男明知印尼籍移工瑪希、娜麗是逃逸外勞,去年4月24日,胡男媒介瑪希至劉女住處當看護,隔天,劉女即發現瑪希沒有合法工作證件,通知胡男將瑪希帶走。
 
4月26日,胡男改帶娜麗到劉女住處工作,娜麗趁劉女急著去接送小孩離開家中時,偷走劉女藏放的9枚戒指、2條玉墜、3條金項鍊、1個金鎖片、及美金、澳幣、馬來西亞幣、泰銖、韓幣等,全數共值近20萬元,娜麗行竊後即落跑,劉女於28日才發現家中貴重物品失竊報警。
 
警方循線查獲胡男仲介逃逸外勞從中賺取仲介費,並陸續查出胡男在4月1日和5月2日分別仲介逃逸的印尼籍移工恩羅頓和阿莉至洗車廠工作,日薪800元,胡男則從第一個月薪水中扣取仲介費3000元。
 
胡男坦承介詔2名逃逸外勞至洗車廠工作,但只帶瑪希去面試看護工,另帶娜麗去找瑪希,不是去工作。瑪希則表示,只有工作2日尚未領取薪資,娜麗則稱,月薪2萬3000千元,但她只有上班半小時就行竊逃跑,沒有領過薪水。
 
檢方指出,胡男意圖營利,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,共4次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,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。(許淑惠/台中報導)

新聞來源:蘋果即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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