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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7-09

外勞逃跑雇主受害 勞動部要改了

2016-07-07 12:3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

現行規定外勞無論何種原因逃跑,產業外勞雇主六個月、家庭類三個月才能遞補,顧及雇主權益,勞動部規劃若外勞未來若因為不續聘而發生行蹤不明,只要非歸責雇主原因,就可馬上遞補;原本事業單位若外勞逃跑人數達三人以上,外勞配額管制二年規定,也研擬一併放寬。

外勞滿三年免出境進入闖關倒數關鍵時刻,面對仲介業大動作反遊說,勞動部也擬定說帖反制,並祭出多項配套新制力挺。其中將放寬外勞因不續聘而逃跑遞補規定,目前外勞逃跑,產業雇主六個月後、家庭類雇主三個月後才能遞補,未來若確認非歸責雇主,馬上遞補;擴大直聘中心申請案件,納入原雇主續聘或新雇主轉聘案件。

勞動部表示,未來外勞三年期滿不必強制出境後,為方便原雇主與原外勞續聘,直聘中心也將擴大受理案件,讓此類案件可直接透過直聘中心辦理,不須再透過仲介代辦。若雙方不續聘,但有新雇主要接手,直聘中心也可望受理。

至於仲介團體表示,來台外勞三年免出境後,來源國仲介將因無利可圖而將外勞轉到其他國家,勞動部表示,外勞期滿是否出境政策都與該國移民政策掛鉤,若是外勞工作年資與移民無關,就會規定免出境,如新加坡;但若外勞工作年資可計入移民年資,就會規定強制出境,我國因為移民法已修改不涉移民年資,因此才會取消強制出境規定。

新聞來源:聯合新聞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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